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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汽车衡显示仪表的蓄电池使用方法

作者:  时间:2012-12-18 09:05:46  点击数:

 

汽车衡电池使用注意事项:

    一旦“电压不足”光标点亮,使用的可充电电池应尽快重新允电,否则电池容易因过放电而损坏。当光标点亮15分钟后,重量窗U显示“BAT【.”,表示电量已严重不足,秤已停止工作,必须马上关机,然后进行充电或更换电池。

    对可充电型计价秤,接通交流电时,自动对可充电电池充电,此时“充电”光标闪烁,当该光标变为长亮时,表示电亮已充至90%左右,需要再继续充电23小时,电量可克至1oo%,充电总时间约1 0小时。

    铅酸电池为免维护电池,自放电小,使用寿命长,循环冲放电次数为300次,工作温度为l0-50C_

    铅酸电池的正负极一定不能短路或接反,否则将损坏电池。正确的接法为,红线接电池的红色插头,黑线接电池的黑色插头。

    请勿让电池沾染油、水或其他化学溶剂。否则会影响电池的寿命。

    勿 白行拆修电池,勿靠近火源。

    若长期不使用电池,应将秤内的电池取出,以免电池漏液而损坏秤体。电池至少应在6个月内充电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