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出范围与操作警报提示或检查装置
作者: 时间:2015-05-28 16:27:26 点击数:
超出范围与操作警报提示或检查装置
皮带秤仪表应发出连续而清晰的声/光报警指示,或者应在相应的部分或总累计打印输出/任何
辅助记录装置(流量记录仪等)存有错误提示的记录(即列出日期、时间及持续时间)。
(a)瞬时载荷超出了称重单元的最大秤量;
(b)流量高于最大流量或者低于最小流量;
(c)检测到故障,失调或错误;
(d)装有皮带整圈累计装置时,当皮带运转少于一整圈时;或
(e)超出零点的最大允许误差。
注:此提示为报警提示,其运行应明显可辩(例如:明显、连续的蜂鸣或警报灯闪烁)。不同
报警可使用不同提示方式。